深圳特区报采访邹总:理性解读美投资移民就业计算模式

深圳特区报2012年5月16日D3版报道:

解读专家:联鸿移民董事长 邹丽娟

今年2月17日,美国移民局向所有的区域中心发表了公开信,该公开信释放出明确的信号,美国移民局将对EB-5审核的标准越来越严格。仅仅过了3个月,即5月8日,美国移民局官网公布《关于EB-5租客就业计算方法的指引》再次引起行业热议。如何解读美投资移民就业计算模式?联鸿移民公司董事长邹丽娟近期与美国知名律师Lincoln Stone探讨了该问题:

美国移民局对EB-5审核的标准趋严,主要是针对房地产行业有关联的EB5项目而言,因为该行业涉及EB—5项目建筑过程中用工和项目建成后经营过程用工,严格来说,体现在项目建成后经营过程用工的计算。美国移民局认为,一个写字楼建成后可能不是因为EB—5项目本身需要用工,而是租客的生意扩展需要增加就业。 但是业内许多律师和经济学家认为,一个公司生意发展壮大需要增加工作人员是必然选择,因而需要租写字楼办公。 而与之矛盾的是,该公司却并没有钱去建一个写字楼办公,于是EB-5开发商融资去建写字楼,帮助该公司和类似的公司解决了办公场地,所以EB-5的资金最终解决了就业问题。这些具体问题还在争议中。

而就在5月8号,美移民局又发布新政,该政策是对2月7号裁决租客就业计算的指引,该指引对于过去的获批区域中心的项目和已获I526批准的客户都是利好消息。该指引一方面说明美国移民局认同2月17号前对所有项目做出的决定;另一方面对过去的项目,还是按照旧的经济模型计算就业,除非严重违背EB5政策而没有产生足够就业。

举例说明,如美移民局基于某个具体的地域位置和行业的某个EB5项目的认同,而批准了某个I-924区域中心后,当审查该项目的有条件和无条件绿卡申请时,就不会再重新审查之前的经济学就业模型和商业计划。对于这个EB-5项目,在2月17日之前有客户获有条件和无条件绿卡申请批准的,也按照之前的经济学就业模型和商业计划的决定来裁决,而对于同一项目在2月17日后才申请I-526和I-829的也适用。

该指引对以前已投资写字楼EB-5项目的客户来说无需担心,而对于新的EB-5项目投资者就要考虑租客就业问题,需要谨慎选项目。

报纸链接:http://sztqb.sznews.com/html/2012-05/16/content_204477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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