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鸿科普】EB-5证券法规基础:谁是FINRA?


事件回放:

SEC以商业欺诈正式对加州洛杉矶市的EB-5移民律师Justin Lee,其妻Rebecca Lee,另外一名合伙律师Thomas Kent一起提起公诉。公诉书指控被告在20093月到20114 间以EB-5项目名义从24名投资人中融资一千一百四十五万五千美元用于堪萨斯州的乙醇提炼厂项目。然而经SEC调查,不但该生产厂从未动工,Justin一伙还把这笔资金中的绝大多数先后用于了和EB-5投资无关的事项,包括把大笔资金转到菲律宾用于一个提取铁矿石的项目。以上事实已经构成了对投资人的严重欺诈。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这并不是SEC针对个别EB-5项目欺诈的首次起诉(芝加哥会议中心诉讼案是首次),但是这的确是SEC历史上第一次把欺诈指控清楚指向EB-5项目移民律师。


随着美国证监会(SEC)开始参与调查每个EB-5项目的操作细节并对害群之马一一提起公诉,美国EB-5行业的监管格局正在发生史无前例的改变。最近一直有在说SEC(美国证监会)渐渐更多地涉入EB-5的监管领域。


EB-5,是某种形式的融资,接受SEC监管,FINRA(金融业监管局)作为SEC的旗下机构,也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在美国,FINRAFinancial Industry Regulatory Authority, Inc.)规范券商会员以及美国的交易市场。


什么是FINRA?

FINRA是非营利性的非政府组织,是作为一个SRO(自律监管组织)所存在的。SRO是由1934证券交易法案所创立的,就证券交易和经纪,实施一定的行业标准和规范 。FINRASEC(美国证监会)监管。

 

FINRA授权个人和公司从业资质,制定规章以规范他们的行为,对他们进行考核以符合规定,并且惩戒注册的个人及公司,如果不能满足联邦证券法规,以及FINRA的规章制度的话。FINRA有着中央注册管理处,一个包括着所有注册的个人及公司的数据库。FINRA对证券行业的从业人员提供教育和认证测试。

 

FINRA的会员包括所有的面向公众提供交易的证券机构。通过与各种市场和交易机构之间的协议,FINRA也提供监管和执法,对于纽交所、纳斯达克、MSRB(市政债券法规制定委员会)、美国证券交易所、the International Securities Exchange(国际证券交易所)、行业机构和其他场外交易机构。参与到EB-5证券销售的Broker-Dealer(券商-经纪人),通常是需要通过FINRA注册的。


FINRA对投资者有什么作用? 

FINRA成立于1939年,有近75年的历史,在全美有3000多名员工,是SEC旗下组织,进行证券行业的监管和执法。SECFINRA存在的很大目的,都是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在FINRA的网站上也有对投资者提供相关投资教育的众多资料,有兴趣的朋友们可以去查看下(www.finra.org)。

 

同时,再次解释下:基于联邦证券法,一个公司不能提供或者销售证券,除非该融资已经在SEC注册,或者可以依法免于注册。EB-5证券,通常满足1933证券法案第506条款的Regulation DRegulation S的豁免情况,也就是符合SEC所定义的“未注册融资”,所以可以免于注册。

请在线提交您的留言,我们将尽快联系您!

姓名:
手机:
留言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