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对邹总的采访:在移民过程中的疑难问题的解答8

2012年8月22日深圳特区报C12版面报道:

南山李先生询问:如果已经拿到绿卡,想以洛杉矶居民身份在洛杉矶找工作,是否还需在洛杉矶居住?需要居住几年?

答:拿到美国绿卡可在任意城市居住,也可以在任意城市工作,美国移民没有居住时间的限制。拿到绿卡只需要每隔半年回美国一次,在美停留的时间和地点均没有限制。

南山王小姐询问:美国投资移民可以购买房产吗?这个是属于商业行为还是属于移民条件之一?

答:美国投资移民去到美国购买房产属于个人行为,不是移民条件。到目前为止,个人购买住宅地产不可以申请绿卡,但商业地产除外。需说明的是,申请人如果在美有房产,在两年后转换无条件绿卡时,移民官会认为申请人有将美国作为永久居住地的意愿,会增加印象分。在美国没有房产,对申请人两年后转换无条件绿卡没有影响。

福田彭先生询问:申请有条件绿卡时提供的资产证明,对绿卡获批以后的纳税会不会有影响?

答:申请绿卡时提供的资产证明对以后纳税是不会有影响的。移民局并没有要求申请人提交所有的资产文件。但获得有条件绿卡即成为美国居民时,要申请税号,同时,需要将成为美国居民之前的财产向税务局申报,申报并不等于缴税。由于中美两国有差额纳税协议,中国纳税较美国高,只要在中国已经缴税,在美国就基本上不需要重复缴税。

(专家:广州联鸿海外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邹丽娟

报纸链接:http://sztqb.sznews.com/html/2012-08/22/content_217217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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