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投资移民申请条件 ---------------
● 经济发展局EDB项目
申请条件:
拥有创业与经商经验的新加坡投资移民申请者:
1、申请人必须是企业股东身份,所持有股权最好不少于10% 。
2、主申请人只需年满21周岁(无英文、学历等要求)。
3、主申请人必须拥有至少三年的从商记录,并提交公司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公司的主营业额准则:
a 上一年的主营业额必须达到新币三千万元以上。
b 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平均额必须达到新币三千万元以上。
主申请人必须以本人营业额收入最高的公司作为申报投资计划的主公司,也可合并本人所拥有的所有公司的营业额以达到要求。
5、其他考虑因素包括申请者在其公司所拥有的股份、职责范围及公司的利润总额等。
6、主申请人拥有合法来源资金至少250万新币。
● 金融投资者计划(1000万新币投资计划)
申请条件:
1、申请者必须向由金融管理局核准的金融机构提供最少2000万新币的个人名下资产证明文件。
2、相关金融机构通过法务部门审核后对申请者进行担保,并将担保提交至新加坡金融管理局。
3、有关申请必须经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的最后审批。
4、申请者须把最少1000万新币的投资交由设立在新加坡并由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核准的金融机构进行托管。
● 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
申请条件:
一、拥有创业与经商经验的成功企业家:(适用于所有项目)
1、主申请者拥有超过三年的经商管理经验,并在公司拥有一定的股份。
2、主申请者被要求公司营业额必须达到一定金额。
3、允许提供属于申请者一家或多家公司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合并达到营业额要求。
二、无创业与经商经验的高级管理者:
1、申请者必须拥有十年以上企业管理经验;
2、申请者任职公司上一年营业额必须达到一定金额;
3、允许的主申请人的职位: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首席科技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