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及投资推广署(CIES)宣布了一项重大利好消息:优化后的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将于2025年3月1日正式生效。此次优化措施旨在吸引更多高净值人士来港投资,促进香港经济的持续发展。
这次措施优化有哪些重大变化:
1.净资产持有时间要求从原来的2年改为6个月:申请人只需证明在提出申请前六个月的整段期间内,一直绝对实益拥有市值不少于3,000万港元的净资产。
2.申请人净资产考核范围放宽:原有政策净资产必须在主申请人个人名下,任何的共同资产都不被认可;优化后的政策,主申与家庭成员共同拥有的净资产按申请人的份额会获考虑。
3.新增持有投资方式——全资拥有的私人公司:除现行持有方式外,申请人还可以通过全资拥有的私人公司持有投资。该私人公司需在香港成立或登记,并由申请人全资拥有,且只持有获许投资资产。此外,该私人公司还须为家族投资控权工具(家控工具)或家控工具下的家族特定目的实体,并满足一定的运营和员工要求。这一新增方式将为申请人在香港设立家族办公室提供便利,并带来协同效应。
HK新投资入境计划申请数据:
据官方统计,该计划实施仅10个月,就吸引了超过800宗申请,预计可为香港带来的投资金额已超过240亿港元。这一数据充分展示了该计划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申请条件:
1.申请人提出净资产审查申请时须年满18岁或以上;
2.在提出申请前六个月内持续拥有不少于3,000万港元(或等值外币)的个人净资产;
3.能提供无犯罪纪录;
4.能证明具有香港生活经济能力;
5.中国籍人士需持有海外永居身份;
6.在港完成不少于3,000万港币的指定投资类别。
申请流程:
1.净资产审查;
2.入境申请(原则上批准);
3.投资管理规定审查;
4.入境申请(正式批准);
5.投资管理规定审查核实;
6.延长逗留期限;
7.获得永居或无条件限制逗留。
新资本投资入境计划独特优势:
续签对申请人的在港居留天数无要求:与其他人才引进计划相比,投资者入境计划更加灵活。即使投资者未能符合在港连续通常居住的规定,只要确保投资款项持续留存在香港,即可顺利续签。
不满足居住要求可申请无条件限制逗留:在申请永居前若未能符合香港连续居住要求,申请人可在七年期满后向入境事务处处长申请无条件限制逗留。
对于内地申请人而言,需要注意的是,必须同时持有第三国永久居留权,如瓦努阿图绿卡等。
总的来说,优化后的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为更多高净值人士提供了来港投资定居的机会。这一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香港经济的发展,巩固其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同时,也为申请人提供了更加灵活和便捷的投资移民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