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加拿大《明报》报道,加拿大一项要求移民部退还2004年至2015年间,超收多次进出临时居民签证费的集体诉讼申请,已得到联邦法院核准进行,该案涉及超收费用达到200万笔,而超收的金额达到1.94亿至2.3亿元(加元,下同),令该案可能成为加拿大史上最大的集体诉讼案,受影响的申请人最多来自中国,人数以数十万计。
根据移民律师的计算,未来如果申请人一方在诉讼获胜,申请人视其申请年度的不同,可望得到每人约40元至60元的退费。
该集体诉讼是由李克伦(Richard Kurland)、瓦尔德曼(Lorne Waldman)及卡特勒(Gerry Cuttler)三名移民律师共同负责。
李克伦说,多次进出临时居民签证(MTRV)的申请人,包括旅游签证、学生签证、工签申请人士及他们的家人,在2004年至2015年期间,他们在申请时均曾经缴交较移民部处理申请成本还高的申请费。
双方争拗的重点,是移民部究竟需要多少成本去处理一宗MTRV申请以及应该向申请人收取多少费用,例如“每宗处理成本”(unit cost)应该包括哪些直接成本(direct cost)及间接成本(indirect cost)等;而双方就一些成本项目上出现不同意见,在这些“争拗成本”(disputed cost)上各执一词。最后,移民部承认许多“争拗成本”上的项目,与处理MTRV并无关系。
在经过原诉方与移民部的多次辩论后,双方在法庭针对每宗申请的处理成本达成的共识,撇除“争拗成本”后,例如:2011-2012年时,移民部处理每宗申请的成本计算为96.04元;2012-2013年时是95.76元;2013-2014年是107.38元。这段期间移民部收取申请费150元,这三年超收情况分别为53.96元、54.24元及42.62元。李克伦说,不同年度申请人被超收的金额约在40元至60元之间。
李克伦指出,移民部承认超收申请费的金额总数达到1.94亿至2.3亿元之间,这是一笔极为庞大的金额。
李克伦指出,一开始集体诉讼涵盖时间是从2009年至2015年,后来法官同意将涵盖时间延长至2004年至2015年,在这段期间,以来自中国的临时居民申请者占最多,其次是印度及菲律宾的申请人。他认为如此对待外国人产生不公。他说,他推动该集体诉讼案,即是为了改变对外国人收费不公的情况。
李克伦说,在2004年至2015年多次进出临时居民签证的申请人,他们已经自动被涵盖在集体诉讼之内,不需要填写表格或是作额外申请,而如果以后法官判决退还费用,他们也将是退费的适用范围内。
李克伦说,虽然现在集体诉讼刚正式获准进行,还不知道何时能够完成,但他希望提醒数十万计或更多的中国申请人能够注意此案进展,并向移民部或是国会议员表达对此案的关注。有关要求移民部退还超收费用的诉讼已进行几年,终于争取成为集体诉讼案。李克伦提到,该诉讼案在进行期间,已对移民部造成压力,移民部并已在2014年时将多次临时居民签证的申请费,从之前的150元,降至100元。
尽管移民部已承认多收费用,但李克伦说,移民部仍然主张即使多收费用,还是无需退还,因此诉讼仍在进行当中。